问题 | 陈瑶湖镇六个村庄规划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综合考虑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地质条件,以及长江大保护要求,并结合已实施的区划调整,规划选址宜在距离长江岸线5公里以上的陈瑶湖镇、周潭镇为核心区域内,可与横埠工业园、老洲镇江北港区等区域的发展相衔接,形成“港—城—园”联动融合发展格局。加快建设G3长江公铁大桥、江北港铁路专用线、开发区过江通道、横港过江通道等形成新的城市核心区内循环系统,并可以与长江对岸的江南产业集中区形成空间上的相互呼应,加快成为合铜发展带的重要支撑。根据初步规划方案,江北东部片区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其中江北新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主要涉及周潭镇、陈瑶湖镇、老洲镇、普济圩农场、横埠镇等五个乡镇),规划到2030年,江北新区集聚20万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港城一体、产城一体、拥江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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