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纪合同与间接代理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行纪合同与间接代理区别是什么? 行纪合同与间接代理的区别有: 1、主体不同,间接代理主体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行纪合同中主体为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 2、行纪合同是有偿的,间接代理可能无偿可能有偿; 3、间接代理中一定条件下委托人可以行使介入权,第三人可以行使选择权。 二、行纪合同与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合同只是合同中的一种普通类型,在适用行纪合同时,也是需要根据合同的有关情况来进行处理,涉及到间接代理的行为,也是属于双方建立协商关系的情况,是需要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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