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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新政
释义
    武汉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新政策如下:
    1、人才户口,即只有户籍底页,户主非本人的,需到房产所在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由辖区片警签字,派出所户籍科盖章后,带房产证、土地证及落户申请书至所属区的政务中心公安局办事窗口办理即可,没有审批时间,即办即走;
    2、单位集体户口及拥有单独的人才户口本,且户主为本人的,携带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到房产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即可;
    武汉市的集体户口并不受到购房入户新政的限制。户籍挂靠在人才市场或企事业单位的学生集体户口,若毕业后两年内同在汉企业签署就业协议,只需要在武汉拥有一套合法产权的住房,将户口迁至房产名下即可。
    武汉大学生落户最新政策: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落户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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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2: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