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其家属无权了解具体的案情,只能知道被拘留/逮捕的理由,涉嫌的罪名,做出各种侦察决定的结果等等。在这个阶段,只能聘请有职业资格的律师才能会见当事人,了解相关的资料。案件移送法院审理以后,家属才能了解案情。 家属怎么才能了解到案情的相关情况呢? 在侦查阶段,家属只能通过聘请刑事律师,由律师去会见当事人了解一些案件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同时在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为辩护人,所以家属想要了解当事人在看守所内的情况和案件相关情况的话,只能通过律师会见当事人后得知。 另外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一些具体的案件细节,此时律师也能了解到。当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自己的监护人、亲友为辩护人,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通过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了解案件情况。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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