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合同中担保条款无效的情况有:担保主体不合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部门担保、董事、经理私自为的担保、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中担保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六种情况:1、担保的主体不符合资格要求;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提供的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提供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6、主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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