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开户理由不合理、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 一、加强开户管理,有效防范非法开立、买卖银行账户及支付账户行为 (一)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杜绝假名,冒名开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认真落实账户管理及客户身份识别相关制度规定,区别客户风险程度,有选择地采取联网核查身份证件、人员问询,客户回访、实地查访,公用事业账单(如电费,水费等缴费凭证)验证、网络信息查验等查验方式,识别,核对客户及其代理人真实身份,杜绝不法分子使用假名或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二)严格审查异常开户情形,必要时应当拒绝开户。对于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开户理由不合理、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根据客户及其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可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大客户尽职调查力度等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开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