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子降价了,买家能反悔吗 |
释义 |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维权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 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的情况就可以要求赔偿。 一、房管局说可以商品房交房但是没交房怎么办 对于购房者来说,未达到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的,购房者可拒绝接收商品房,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开发商承担,造成逾期交房的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时,可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若不具备法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了商品房,此时购房者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行政责任,亦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的计算可以参照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而定。达到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时,购房者还有权解除合同。 二、违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承担违约责任有三种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继续履行适用条件: 1、违约; 2、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3、违约方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补救措施一般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降价或报酬等。 赔偿损失包括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的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是指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约定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按合同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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