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房屋销售者应当向买受人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售后维修费用应由销售者承担。此外,如果销售者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房款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房屋销售者应当向买受人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登记内容地发现有关不动产的不符的情况,应当通知登记义务人改正。登记义务人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不符合登记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核发或者注销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在履行义务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