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保理需要金融牌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应至少拥有一个投资者或其关联实体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 (二)投资者应具备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最近一年没有偷逃税记录。 (三)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货币出资),且需一次性足额实缴。 (五)商业保理公司原则上应当设立为独立公司,不得混业经营。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六)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一条 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第七百六十三条 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 第七百六十五条 应收账款债务人接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协商变更或者终止基础交易合同,对保理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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