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 法律客观: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