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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局投诉需要本人去吗
释义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是员工本人去,有助于劳动局了解劳动纠纷的事件情况。本人不方便去的,可以找委托人。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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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