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下列情况会导致无法实现探视权:1、探望次数过于频繁,严重影响子女的正常学习和生活。2、探望时间安排得太晚,影响了未成年人的休息。3、探望地点安排在不适宜青少年久留的场所。4、探望过程中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或举止。5、探望权人本人有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恶习且当着孩子的面进行,如赌博、进行淫秽活动等,对未成年子女造成恶劣的影响。6、在探望过程中恶意造谣中伤另一方,导致子女与另一方相处时不愉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