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权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如果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以中止探望,但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法律分析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探望权的法律保障及限制 探望权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个人或团体对他人进行探望、会见或交流的权利。在法律上,探望权受到一定的保障和限制。首先,法律确保探望权的行使不受侵犯,保护个人和家庭关系的正常发展。法律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探望权,例如在监狱、医院或福利机构等。然而,探望权也受到一些限制,以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权益。例如,当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可能对他人的安全或隐私造成威胁时,探望权可能会受到限制。此外,法律还规定了探望权的具体程序和条件,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综上所述,探望权在法律上既受到保障,又受到一定的限制,以平衡个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结语 探望权是父母之间的一种重要权利,它保障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的交流和互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然而,如果父母探望子女的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探望权在法律上既受到保障,又受到一定的限制,以平衡个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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