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期高温工资扣减是否合法? |
释义 | 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不能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有权休高温假,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减轻劳动强度。高温补贴发放对象包括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和无法降温到33℃以下的工作场所的劳动者。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分析 一、高温假扣工资合法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的,劳动者在休高温假的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扣工资的,工资要如常支付给劳动者。 2、《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二、高温补贴哪些人可以领取 1、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2、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 结语 高温假期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等。高温补贴的发放对象包括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且作业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人员。若职工和用人单位对高温补贴存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并由争议双方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八条 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五)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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