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探视权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如果是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那应该提交对方不让探视的证据; 2、如果起诉要求中止探视,应该提交对方探视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的证据。 一、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怎么办 离婚之后,若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的话,首先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避免产生纠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影响。要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不能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法院往往会以孩子利益为出发,对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作出判决,之后要求孩子的父母协助执行。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不让见孩子该如何留证据 不让见孩子留证据具体如下: 1、可以保留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对方不配合行使探视权; 2、也可以通过找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来证明对方阻止自己看望孩子。抚养子女的一方无理阻挠对方行使探视权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会对子女的探视有明确的约定或规定。如果双方严格遵守协议或规定,就不会发生探视权纠纷。因此,在行使探视权发生纠纷后,主张行使探视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行使探视权的证据。 三、如何剥夺对方的探视权 探视权不能被剥夺,只能被中止。关于怎样中止探望权,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判决。如果在探视的时候对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存在犯罪行为、吸毒赌博、暴力等恶习时,就会被中止探望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