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条件有: 1、事发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经受理,获得报案号; 2、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等待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做现场查勘; 4、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做定损并获得《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 5、维修车辆或事故中的遭受损失的其它财产、涉及人身伤害时进行医治。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怎么走 1、报案,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签字,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