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业务员的过错导致不理赔,属于保险业务员的问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接受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前款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给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