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不能离婚1. 不能离婚 |
释义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首先如果想要协议离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1)、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 (2)、夫妻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 (4)、当事人双方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5)、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人,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有以上几种情况是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以下几种情况不能达到离婚的诉求: (1)、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诉讼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军人一方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不可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 二、哪些情况不允许离婚 不允许离婚的情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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