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不能协议离婚 |
释义 |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一、办理离婚需要多久 办理离婚需要多久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协商后,只要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符合离婚条件立即可以领取离婚证; 2、但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夫妻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或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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