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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有责任担保妻子么
释义
    如果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丈夫是否必须为妻子的债务提供保证,则答案是否定的。担保活动必须在自愿原则下进行。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一、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吗
    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二、担保措施在债权债务关系作用是什么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是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并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措施。
    有了担保,就可以增加债务人信用等级,使债权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三、做为担保人是否影响放贷
    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条机关法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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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5: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