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合法。无论是小区内的公共建筑,还是公共设施,都是不允许改变其用途,车库则禁止用作于居住、生产、或者经营。而一楼车库住人,将车库的用途进行了改变,而且车库用于居住,需要接水电、污水管线等,这类操作伴随着不规范化,易出现安全隐患。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