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楼一楼是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的,当事人需要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等文件至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1、需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个体户开业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 4、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5、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在10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