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 |
释义 |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制定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 2、认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 一、行政优益权是什么 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地履行职责,圆满地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物质上优益条件的资格。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组合构成行政优益权。行政受益权是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主体的积极行为而获得各种利益及利益保障的权利从范围上讲包括财产利益、人身利益和其他各种利益。行政优先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先行处置权,是指在现代法治国家,依法行政的原则得以广泛确立,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2、获得社会协助权,是指行政主体享有获得社会协助权; 3、推定有效权,是为了保障行政秩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行政法律规范承认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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