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18年3月29日,成都市规划局上线《成都面对面》,市规划局:按照2016年成都市政府批复的《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青白江区规划了地铁23号线、34号线、36号线和38号线等多条轨道线路。到了2018年下半年,青白江原规划的地铁线路取消,变成了市域铁路S1、S4、S10、S12、25号线。而《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7〕1173号)明确规定:不得利用市域(郊)铁路名义变相建设地铁、单轨。这意味着市域铁路与地铁不能直接互通,也就是说,青白江市民如果想到成都主城中心或者城西,必须换乘地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