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可以查封有他项权证的房子,在查封期间,法院并不会注销他项权证。 因为有他项权证的房屋,就是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抵押贷款一般不会是足额抵押,绝大多数都是按照房屋价值的70%贷款,剩余的价值法院可以查封、拍卖,用来偿还抵押人所欠的其他债务。 法院对有他项权证的房屋拍卖前,会通知抵押权人申请参与分配。房屋的拍卖款,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一、他项权利人拍卖房屋可不可以? 他项权证经登记后,依法生效,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仍然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下达裁定书才行。办理时间很短,只有30天。 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杭州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