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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执行死刑前什么时候会见亲属
释义
    

法律主观:
    


    执行死刑前,罪犯是可以会见自己亲属的。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可以申请会见其近亲属。
    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对经查找确实无法与罪犯近亲属取得联系的,或者其近亲属拒绝会见的,应当告知罪犯。罪犯提出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下遗言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通知会见的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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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