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法都有哪些 |
释义 | 从内涵的角度看,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传统理论认为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但事实上除了刑罚外,刑法还规定了非刑罚措施作为犯罪的法律后果。因此,在这里,我们把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作为刑法的两个要素,并以此对刑法进行界定。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具体含义。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不同国家对犯罪的定义各不相同,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形式的犯罪定义、实质的犯罪定义、混合的犯罪定义。其中,形式的犯罪定义用犯罪的法律后果来描述犯罪,将犯罪的概念表述为触犯刑律、具有刑事违法性而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这样的界定并没有揭示犯罪的本质特征。实质的犯罪定义则从犯罪的社会内容来描述犯罪,将犯罪界定为严重侵害法益、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一种行为为什么会被刑法规定为犯罪这一实质问题。混合的犯罪定义则将形式和实质统一起来,既揭示犯罪的实质社会内容,又强调犯罪的法律形式特征。 我国通说认为,我国刑法采取了混合的犯罪定义,具体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上述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中犯罪的三个特征:危害社会的行为体现了法益侵害性(或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体现了刑事违法性;应当受刑罚处罚体现了应受惩罚性。其中,法益侵害性(或社会危害性)属于犯罪概念的实质特征,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属于犯罪概念的形式特征。 除了实质与形式的统一外,《刑法》第13条对犯罪的界定还体现了定性与定量的统一,即不仅在性质上定义了犯罪,还从罪量的角度用数额和情节对犯罪进行了界定。这与其他国家刑法的有关规定有着很大的不同。根据《刑法》第13条之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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