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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保险人猝死后,重疾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不如实告知”,是否存在行业惯例?
释义
    法律分析:
    重疾险属于人身保险,其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患上约定的重大疾病时获得的一定赔偿金额。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需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病史,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状况来决定是否投保以及保费的收取。
    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且该情况与保险事故有关,保险公司就有权拒绝赔偿。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了自己有某种慢性病,后来因该病导致猝死,保险公司可拒绝赔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拒绝赔偿前应当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拒绝赔偿的理由及相关证据。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决定不合理,可向有关保险监管机构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提供与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等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履行通知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及时查明事故情况的,保险人对因此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通知保险事故后,应当说明拒绝承担保险赔偿的理由及相关证据。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人的决定不合理的,可以向有关保险监管机构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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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