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层次,犯罪客体可分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一般客体揭示了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研究犯罪的一般客体,对于从本质上认清我国刑法的任务,加深理解同犯罪作斗争的社会政治意义,是非常重要的。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中的某一方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