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种润滑油应有专用的容器,且需在容器上注明所盛装的润滑油的名称,以防混杂。废油或污物应用贴有标签的器皿盛载,直到弃置为止。一定要小心谨慎,确保废油与新油分开放置,以免新油被污染。一般而言,有害杂质混入润滑脂较混入润滑油中更为严重,因油中的杂质可沉淀于油罐底或容器底后经人工排出,混入机械润滑系统的机会较小。但当杂质混入润滑脂中时,因杂质不会沉淀,迟早必进入机械的润滑系统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