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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成立债权转移?
释义
    第一、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一、合同的让与指的是什么
    合同的让与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改变合同主体的法律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比如: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比如: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从权利和主权利不能分开单独转让。
    二、哪些合同中可能涉及转让权利禁止
    不能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
    (1)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主要有: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的人为基础的债权。
    (2)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当然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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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