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改户籍地址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更改户籍需要什么手续有: 1.由户主带着户口本和户主身份证,去就近的辖区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 2.其中需要另外立户的,需带上身份证一同前往派出所 3.独立立户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可以当场办理 4.独立立户不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需要新立户地址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的证明,在本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去新地址辖区派出所办理立户。 户口迁移需要村上迁移所需证明吗 需要,当事人的户口要迁移的,必须去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村、居委会、社区等)及户主处出具同意迁移的书面证明,才能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婚育证明)、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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