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漯河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漯河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漯河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至公积金中心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相关业务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受理、审核、核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提取条件,决定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出具相关业务办结表单,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送达:业务办结,收到提前还款短信 三、漯河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受理条件 (一)职工申请提前还贷的时限、金额、次数,须符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要求; (二)符合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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