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有过错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每种处罚都有其对应的处罚时间,这些都有相关的具条例规定。任免机关必须按照一定的处罚条例对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我们在生活中容易混淆记过与记大过这两个处分,其实他们是不同的,记大过比记过更严重。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