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构变更、机构终止和调整业务范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哪些 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 1.证明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4.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 5.保全证据; 6.提存。 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 1.证明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4.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 5.保全证据; 6.提存。 第三方支付机构如何变更或终止 第三方支付机构要变更的,要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第三方支付机构要终止的,要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营业执照等资料,并获得批准。 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经营范围 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要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额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等。经营范围有: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二)代理收取保险费;(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业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风险提示:保险公司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除同一保险集团内各保险子公司之间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外,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人身保险公司业务,一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业务。 根据《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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