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是同一个人(自然人),其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申请人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发明人是直接做出创新贡献的人。 2、申请人可以不是发明人,也可以是发明人。专利权人,申请授权了,申请人就是专利权人。专利授权一定是授权给申请人。 3、如某人申请专利(非职务发明),申请人、发明人填写的都是该自然人,则发明人和专利证书上体现的专利权人(在发明专利申请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上体现的,是申请人)是同一个人。 4、专利证书上,不会体现“申请人”字样,只有“专利权人”,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就是(发明专利申请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专利申请人。 5、专利申请人是指提出专利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当专利审查通过之后,专利申请人就成为专利权人,具有主张专利法所赋予专利的权利,简单说,申请人就是专利还在审查中的称呼,审查通过后身份就变成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才能拿着专利去告人。 6、发明人是指对该件专利的技术具有贡献的人,一般来说在企业内,研发人员是发明人、企业是专利申请人,当专利核准后企业就是专利权人(研发人员还是发明人),企业可以拿专利告人,但是研发人员不行。 7、在权利上,发明人只有姓名表示权,如果发明人与申请人是雇主,受雇关系,发明人可以要求申请人给予奖励。 一、专利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情况 (1)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取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应当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备案,且经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 (2)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 (3)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