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北京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法律客观: 2021年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2021北京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2021年北京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平均多少钱,2021年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北京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2021,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经北京市政府批准,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月缴存基数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27786元。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进行审批。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规定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同缴存比例对应不同月缴存额上限。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再作调整。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日发布《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作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66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3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