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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市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释义
    

法律主观:
    


    经济适用房是共有产权房,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法律客观: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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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0: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