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首先是 股权转让 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 印花税 ,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 个人所得税 ,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 、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 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