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死刑复核不通过几率,是需要看人民法院所认定的案件事实有没有错误的。死刑复核制度是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和核准的制度,包括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核准。死刑复核制度具体表现为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包括死刑案件的报请复核、复核和核准等。 一、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 1、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不是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3、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死刑的类型及和立即执行的区别。 1、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 2、第二种是死刑缓期执行。 3、死刑立即执行是死刑的一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