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东向西行驶与南向北行驶车辆相撞,因南向北行驶的车辆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因此,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东向西行驶的车辆路口违章超车,也要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在有红绿灯的路口,则是谁闯红灯谁承担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同时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第四项规定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