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解除租房合同有哪些途径 |
释义 | 房东可以以通知的方式来解除租房合同,并需符合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或者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付租金的等可以解约的情形。 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规定有很多,其中主要义务有:一是承租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承租人因未按照约定或为根据性质使用的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二是承租人应当要妥善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三是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二、民宿弄坏东西怎么办 民宿弄坏东西可以先协商解决。假如租客愿意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决这起纠纷,作为房东就可以和租客友好地坐下来协商,协商是解决争议的最佳途径。如果协商不成的,按合同约定来。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违约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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