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村民在宅基地过道的纠纷,人民法院在应对此类纠纷时,应当要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先行解决,不服政府的处理决定的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要以行政案件受理;但是如果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是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