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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法律如何规定可撤销婚姻
释义
    一、民法典中法律如何规定可撤销婚姻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包括受胁迫结婚、隐瞒重大疾病结婚两种,当事人应该在知道在一年人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法院如何认定受胁迫的婚姻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此处的胁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胁迫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受胁迫方在胁迫的行为下做出了同意结婚这种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3、胁迫方须有胁迫对方令其产生恐惧,做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故意;
    4、胁迫的行为与受胁迫方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受胁迫而结婚,是意思表示真实性的重大瑕疵,严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应当否定其法律效力,赋予受胁迫方请求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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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