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婚姻属于撤销婚姻吗 |
释义 | 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其中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一、父母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吗? 父母无权干涉子女的婚姻。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任何人无权干涉。 《民法典》专门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基本上是自愿的,但一方(主要是女方或女方父母)向另一方索要许多财物,以此作为结婚的条件。 二、法律上对于父母包办婚姻的怎样规定 包办婚姻是封建制度的习俗,父母这种强迫子女婚姻严重侵害了子女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这是对年轻人权益的保障。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被胁迫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婚姻,并且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父母包办婚姻,怎样处理 父母包办婚姻可以拒绝或寻求法律帮助。父母这种强迫子女婚姻严重侵害了子女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还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如果父母包办婚姻达到了胁迫的程度,可以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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