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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工劳务合同该怎么写?
释义
    劳动用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性别:____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条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第四条根据甲方不断地生产及市场业务拓展等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
    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劳动纪律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二)发放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对女职工和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
    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工资元/月。
    (二)职务工资元/月。
    (三)午餐补贴元/月。
    (四)交通费补贴元/月。
    (五)全勤奖元/月。
    (六)社保元/月。
    (七)提成或奖金(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七、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
    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五条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给予乙
    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九条甲、乙方协商社保由员工自己办理,甲方每月将社保金直接发放给乙方;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四)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对于负责或经理、主管(主办)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人:
    20年___月___日20年___月___日
    退休被返聘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该怎么办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但是,虽然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但是是劳务关系。为了保障双方的权利,尤其是退休人员的权利,还是需要签订劳务协议。如果对方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无用工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无用工合同工伤怎么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无用工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无用工合同工伤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用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认定申请一定会被受理吗?
    1、工伤认定申请不一定会被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非所有受伤的职员,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若是职员并不能拿出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那么提出的申请就极有可能并不会被受理。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公民年满六十周岁之后,虽然依旧可以在单位任职,但是将不能再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在工作的过程之中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但并非所有的伤情的都会被认定为工伤。根据规定,一旦伤情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不管职员是否已经与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职员依旧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至于具体可以享受什么待遇,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
    相关内容:工伤后离职是否有赔偿?
    一、工伤后离职是否有赔偿?
    工伤后离职是有赔偿的。工伤过后离职仍然可以得到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工作性的伤害发生之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申请工伤的认定,确定是属于工作性伤害,那么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具体的赔付了,而因为发生了工作性伤害,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并且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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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1、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因为劳务关系主要适用于民法,而不是属于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公司里面的员工没有签订合同就可以直接要求双倍赔偿。
    2、没有签订合同职员可以获得双倍工资的依据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的工资的,这是属于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所作出的明确的规定,但是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话,并不能够要求对此进行双倍的赔偿。主要就是因为劳务合同是适用《民法典》调整的。
    相关内容:签了合同公司解聘要怎么赔偿?
    一、签了合同公司解聘要怎么赔偿?
    如果是无故辞退,那么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没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在辞退的时候向劳动者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及基本工资水平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最高不超过11个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凭证。
    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若签了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不签合同怎么办?
    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只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在一个月内为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2~12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相应的补偿的。
    相关内容:几年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几年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已违反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只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劳动者就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进行补偿,但最长不会超过十一个月,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如果单位不支付就可以走法律的程序解决。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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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