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公开对抗的方法,抗拒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情节是否严重,主要看抗税的数额、手段及造成的后果。(3)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具有逃避纳税非法获利的目的。(4)犯罪主体可以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一般公民、也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关于直接责任人员的含义,参见偷税罪。立案标准,即符合以上犯罪构成四要件,满足抗税罪的构成要件即可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