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登记证书补办方法如下: 1、提供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符合条件的就会补办。 机动车登记需要带哪些资料 1、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来历证明; 2、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船税纳税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