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节假日装修噪音扰民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周围居民在节假日进行有噪音的施工作业的,这种噪声属当地行政区的环保局管。出现噪音确实超标的话,环保部门会按照国家的环保标准和有关法律对噪声超标事件进行依法的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如果周围居民在节假日进行有噪音的施工作业的,这种噪声属当地行政区的环保局管。 如果在非装修的时间段有业主在装修,造成了扰民的行为,先上门去和邻居家商量一下,说明这段时间是不能够装修的,可以避开。如果邻居不讲理,对你的话置之不理,仍然我行我素。我们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从中来协调解决问题,要求他立马停止。如果还不行,不把物业公司放在眼里,可以选择报警的方式,让警察来协调解决问题。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有说明,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日,包括平时的工作日,早上的8-12点,下午2-6点,这个时间段不能够装修。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四十二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第四十三条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