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案件扣押依据条款是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形来的,大部分是依据 行政强制法 、 商标法 、 反垄断法 、 产品质量法 等法律 法规 规定。对不同的违法情形实施查封扣押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只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封扣押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 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